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3日 来源:宜昌扶贫网 浏览次数:3916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宜昌高新区:
为认真落实“精准脱贫、不落一人”总要求,坚决打赢扶贫攻坚决战,确保全市实现率先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核查工作,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扶贫开发工作重要精神,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制定脱贫计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按照“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四个一批”的要求,进村入户摸清贫困户情况,了解贫困状况和原因,认真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和核实工作,并对照目标制定行动计划和线路图,因户施策、分类施策,真正扶持一户、脱贫一户。
二、明确总体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各地要根据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分配数,减去已在贫困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中标注的2014年减贫数、2015年预减贫数,确定贫困户规模。核查汇总后的总数应小于或等于控制数。
(二)坚持精准识别。各地要与当地民政部门搞好衔接,将五保户、低保户全部纳入,识别标准仍按国务院扶贫办贫困人口识别标准执行。要结合农村实际确定具体的识别方法和标准,也可学习借鉴其他地方成功做法,如“四看”(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读书郎);“四优先”(有重大疾病(包括智障)患者家庭优先,有残疾人的家庭优先,危房户优先,受灾户优先);“七不准”(干部家庭不准,轿车家庭不准,老板家庭不准,“洋楼”家庭不准,懒汉家庭不准,赌博家庭不准,有儿赡养家庭不准),把真贫真困家庭纳入建档立卡扶持对象。
(三)坚持公开公正。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判定真正贫困户,以群众的公认度来检验工作的质量。所有核查对象,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反复比对平衡,公示公告,防止在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发生。
(四)坚持前后衔接。各地在核查贫困户时,要摸准致贫的主要原因,并在录入时贫困对象信息管理系统时突出重点,便于下一步开展精准帮扶到户工作。要做好首轮贫困对象建档立卡数据与核查数据的衔接工作,保证建档立卡工作的连续性。
(五)坚持准确完备。要按照建档立卡要求,对调进调出的贫困对象建立纸质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市、区)有台帐。要加强信息录入人员培训管理,采取县级把控、乡村录入的办法,确保动态调整录入无差错,建档立卡资料完备。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有序开展。要成立贫困户建档立卡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时间、精力推进,确保核查工作全覆盖,农民群众全知晓,贫困对象全明确,在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核查任务。
(二)强化责任,坚持程序。各县市区要根据核查工作任务,调集部门、乡(镇)和村的力量,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展开核查。要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核查的方式方法,把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回访统计、张榜公示、审核确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细做实。对因贫困户识别不准、程序不到位等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运用成果,精准施策。各县市区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充分利用本次核查成果,与农村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加强日常的信息监控;认真剖析致贫原因,科学制定到村、到组、到户、到人的帮扶措施,增强工作针对性和精准度,确保贫困群众尽早脱贫。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