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3日 来源:陇南民政信息网 浏览次数:4590
临时救助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临时救助制度?
临时救助制度是政府对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和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帮助解决特殊困难给予非定期、非定量救助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
二、申请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的条件是什么?
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可申请临时救助。
三、如何申请、申报、审批临时救助?
申请临时困难救助的家庭,由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会进行评估、调查、核实,并报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做出审批决定并张榜公示。
四、如何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
临时救助资金由县区民政局按照审批核定的救助额度直接发放给救助对象,救助金额较小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先发放后报县区民政局审核备案。
五、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家庭在提交临时救助申请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和社区居(村)委会出具的火灾事故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责任认定、人身伤害赔偿处理结果等证明材料,或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原件、医疗救助或报销结算单据原件。(3)与临时救助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哪些情形临时救助申请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其临时救助申请不予受理:(1)未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的;(2)隐瞒家庭收入、虚报致困原因、提供虚假证明的;(3)除自住房外,家庭成员另有房产的;(4)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自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5)有赌博、吸毒、自残、自杀等行为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临时困难救助对象虚报、假报或者隐瞒实情,伪造证明骗取救助金如何处罚?
临时困难救助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管理机关给予批评教育、停发救助资金、取消救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处以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采用虚报、假报或者隐瞒实情、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冒领救助资金的;(2)无理取闹、不听劝阻、干扰救助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或者辱骂、殴打救助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