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2日 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浏览次数:3561
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医保相关规定,2015年保山市职工医保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确定为2749元(上年度市社平工资3436元的80%),统帐结合缴费比例为9.5%,单建统筹缴费比例为6%,大病补充保险每人每年256元。2015年统账结合参保人员医保年缴费额为3388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3132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56元。单建统筹参保人员医保年缴费额为2236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1980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