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1日 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浏览次数:3204
自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以来,桐乡市不断创新管理办法,完善大病保险体制、加强费用审核力度、优化服务质量,有效地提高了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群众健康撑起了保护伞。
一是增强群众抗大病风险能力。桐乡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是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作为大病保险基金。2015年,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30元/人,共筹资基金1318.89万元。为进一步发挥大病保险在群众健康保障方面的作用,2016年桐乡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筹资额提高到50元/人,预计今年大病基金总额将达2100多万元。对符合大病保险报销的医药费用,在起报线以上部分给予补偿,实行报销额度上不封顶的优惠政策。2015年度,享受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10万元以上有27人,最高获得了31万元大病补偿,享受大病保险的患者实际补偿率提高了11.17%。
二是提高大病基金使用效率。为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确保有限的基金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居民医保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精准化监管工作,同时强化日常稽核,查处违规行为。今年1-5月,居民医保部门共对1964份大病保险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发现医院过度诊疗14件,重复收费42件;对存疑材料开展实地调查38人次,发现3例冒卡骗保案件,2例移交司法机关,追回居民医保基金5.7万元;1-5月,居民医保共为177.24万人次的正常医药费用报销14741.6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698.23万元,真正做到管好参保群众的每一分救命钱,将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
三是大病保险补助进一步扩面。为减轻患者使用高值药品的经济负担,2015年我市居民医保将格列卫等15种昂贵药品纳入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患者可凭医生处方在药房购买这些特殊药品,在居民医保备案后,药品费用可由大病保险政策报销。为方便群众报销药费,减少群众“来回跑”的不便,大病经办保险公司在社保服务大厅设点,可一次性办理使用药品备案和报销手续,患者从购药到报销最快可在一天内完成。截止目前,我市居民医保共有94位使用特殊药品的参保群众备案,共报销15种大病特殊药品138人次,报销金额达202.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