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民政> 宁夏> 吴忠市> 标题:吴忠市慈善总会为全市建档立卡户购买“脱贫保”

吴忠市慈善总会为全市建档立卡户购买“脱贫保”


   

  为切实帮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抵御风险能力,防止因病、因灾、因重大事故返贫,助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吴忠市慈善总会计划投入资金2065374元,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907户143026人购买“脱贫保”。

  “脱贫保”包括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救助保险。其中,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每户保险费100元,对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事故、伤残(含烧烫伤)、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的每个家庭成员,按照人均保险金额进行赔付,意外伤害事故和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额为9万元/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0.9万元/户;大病补充医疗救助保险每人保险费45元,对参保人员因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其他保险机构报销且大病保险报销后不为零的个人自付费用,在扣除大病补充医疗不合规费用和免赔额后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再次赔付,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