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 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网站 浏览次数:4099
近期,江西省吉安市出台《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大病保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一是降低起付线。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人群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的参合人,起付线下降50%。按住院补偿办法进行补偿的门诊大病起付线为0元。二是提高报销比例。对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的对象,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70%提高至60%-80%。对在市本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至7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