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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发放2016年度第一次因重大疾病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款43万余元

       今年桐乡市继续开展因重大疾病困难家庭生活救助,对在大病医疗救助基础上,仍然支出较大,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生活救助。

    根据《桐乡市因重大疾病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暂行规定》,对符合救助规定的困难家庭,按家庭成员数,一次性每人发放6个月生活救助款,每月救助金额为桐乡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每年开展两次。今年第一次生活救助共救助60户219人次,发放救助金43.62万元。

    该政策自2012年实施以来,累计救助450户家庭1614人次,发放救助金265.8万元,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家庭的生活困难。(桐乡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