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6月30日 来源: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浏览次数:3724
进一步提高疾病应急救助能力,保证对需要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实施快速、高效、有序的医疗救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6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卫〔2015〕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计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拟定了《茂名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送审稿)》,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7月7日前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茂名市迎宾四路154号茂名市卫生计生局医政科(邮政编码:525000);
2.传真:2979323;
3.电子邮箱:mmly2979100@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
茂名市新发《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送审稿)》.doc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