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来源:凉山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浏览次数:3100
一、实行精准医疗救助服务。构建全州贫困人口疾病数据库和贫困人口就医数据库,面向2.86万户3.53万“因病致贫”贫困人口实施免收一般诊疗费、对贫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等“八免四补助”,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二、发挥医保支付主体作用。适度扩大新农合报销范围,对建卡贫困人口因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和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门诊费用提高10%予以补偿,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力争控制在10%以内,力争今年贫困人口参合率达100%,政策范围内补偿比在75%基础上逐步提高。 三、发挥专项救助补充作用。将建卡贫困人口纳入民政救助,对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并对住院贫困人口全部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 四、严控医疗药品费用不合理上涨。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重点将区域内住院疾病排名、费用占比前十项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推行按床日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按人头付费等共同执行的支付方式改革。力争2016年,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全州20%以上县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