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来源:中国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3736
为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力度,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为农村贫困人口同步实现小康提供健康保障,近期,我市根据全省新农合健康扶贫工作要求完善制定了全市新农合健康扶贫政策。
一是资助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健康扶贫对象涵盖所有农村参合贫困人口,由财政定额负担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二是提高农村参合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门诊统筹方面,将一般诊疗费全部纳入合疗报销范围。在住院统筹方面,一级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其他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适当提高农村参合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病报销比例和年度封顶线。三是扩大农村参合贫困残疾人新农合基本报销范围。将29种残疾人康复项目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将农村脑瘫患儿纳入门诊特殊慢病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达到70%,年度封顶线达到14400元。四是提升大病保险保障力度。符合大病保险的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报销起付线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0%执行。五是全面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管理机制。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工作。六是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切实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