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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近日,市府办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阳江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年起我市将通过多渠道的筹资机制,设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各级医疗机构紧急救治在我市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实施意见》提到,今年市财政将安排市级疾病应急救助资金20万元,专项用于对疾病应急基金的补助。明年起,市财政应根据当地人口规模、上一年度应急救治发生情况等,确定本级应急救助基金规模。鼓励积极吸纳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于支付救助对象的急救医疗费用,包括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

  《实施意见》明确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主要承担募集资金、向市直医疗机构支付疾病应急救治医疗费用和向疾病应急救助任务较重的县(市、区)拨付应急救助资金的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参照市级的做法,同步建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共担、多方联动的疾病应急救助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