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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市级统筹

    太原市在小店、万柏林、晋源、清徐试点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太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在8个县(市、区)实施新农合范围大病保险市级统筹。覆盖参合人口共781023人,保费按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的5%统筹,标准为每年每人23.5元,总计1835.4万元,以后年度根据基金筹集及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暂定为1.2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招投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