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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转发省卫计委《关于印发甘肃省100个县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和50个农村重大疾病分级诊疗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的通知

酒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酒卫发〔2016〕236号


 

酒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转发省卫计委《关于印发甘肃省100个县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和50个农村重大疾病分级诊疗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完善县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和农村重大疾病病种管理体系,规范医疗服务,省卫计委组织制定了100个县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和50种农村重大疾病病种的临床路径(详见附件),现将《关于印发甘肃省100个县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和50个农村重大疾病分级诊疗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甘卫办医政函〔2016〕5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卫计委关于印发甘肃省100个县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和50个农村重大疾病分级诊疗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http://www.gsws.gov.cn/html/2016/04-08/3/636d9a25-ec01-44ab-9579-9dbec5c74c64.html

 

 

 

 

酒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