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3日 来源:德阳市公众信息网 浏览次数:3502
一是稳收支、调标准,提升医保待遇水平。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结合经济发展、医疗资源分布、医疗消费、筹资标准、物价指数等因素,合理调整住院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基金支付比例,全市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0﹪以上。
二是建机制、稳增长,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建立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情况,逐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做好沟通协调。2016年,全市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成年人280元/人·年,未成年人(含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60元/人·年。
三是保基本、添渠道,化解大病医疗风险。在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基础上,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对经过基本医保、补充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家庭特别贫困的群体,通过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慈善救济等渠道,建立多层级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四是控指标、降成本,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深入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加强医疗费用总额控制,调整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指标分配方法,规范总额指标下达程序,建立超总额指标分担机制,促进医院采取措施控制医疗费用。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实现全市8家医院接入省级平台,实现市内异地居住人员联网即时结算,降低人力成本。积极推进实施分级诊疗,引导病人到基层医院就诊,降低费用成本,最大限度利用好基层医疗资源,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