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人民政府> 山东> 淄博市> 标题: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0〕39号文件进一步做好贫困群体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0〕39号文件进一步做好贫困群体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医疗保障分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扶贫办: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贫困群体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