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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突发疾病医疗费用报销

事项名称

突发疾病医疗费用报销

事项编号


责任部门

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管理处

事项类型

职责性管理

承诺期限

22个工作日

附加时限

是否立等可取

能否网上 申报

是否踏勘

办理窗口

综合楼西区二楼医保3号窗口

联系电话

0871-63966662

办理地点

呈贡新区锦秀大街昆明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西区二楼医保3号窗口

办理依据

1.《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

2.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昆医改〔2001〕2号)

申请条件

参保人因突发危重急症,身体处于危机状态时,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所需材料

1.医院等级和是否是医保定点证明;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或住院收费发票(原件);

4.出院证(或出院小结);

5.首次病程记录;

6.病情诊断证明书(异地医院提供);

7.病危通知及抢救记录;

8.急诊病历;

9.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办理流程

1.准备报销资料;

2.填写《医疗费用核报资料明细单》;

3.交医保费用报销窗口(交件时间为每月5至15日);

4.领取费用结算单(无特殊情况取件时间为次月5至15日);

5.填写资金收款凭证且加盖单位公章;

6.交基金财务管理处(2号楼427室);

7.费用划拨至收款单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