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来源:延安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2239
各县(市、区)医保局、卫健局: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我市出台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切实减轻了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在实际运行中,由于部分村卫生室不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费用不能直接结算,影响城乡居民有关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为妥善解决城乡居民在村卫生室享受普通门诊统筹、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政策,方便城乡居民就诊就医,现就落实村卫生室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卫健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解决标准化村卫生室所需电脑、打印机等开通医保直接结算业务的硬件设备,以及网络费等相关费用,确保标准化村卫生室医保直接结算业务全覆盖。
二、各县(市、区)医保局要积极宣传、动员村卫生室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要主动与符合条件、有经办医疗保险服务意愿的村卫生室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安装医疗保险结算软件(由软件公司免费提供),开通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业务。
三、由于各种原因,部分村卫生室无法开通医保网络、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业务的,城乡居民在村卫生室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费用,由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与所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即时电话沟通,采取在村卫生室购药报销、在所属乡镇卫生院医保系统中结算的方式,即时给予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费用直接结算报销,方便城乡居民就诊就医。
延安市医疗保障局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