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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地领〔2019〕2号

 

 

郑州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郑州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郑州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9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郑州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地方病专项防治工作推进会要求,采取有效举措,扎实做好我市重点地方病防治和贫困地方病患者救治、救助、帮扶工作,解决防治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实现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目标,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卫疾控﹝2019﹞14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根据《“健康郑州2030”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将地方病防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分县推进、综合施策、目标管理的地方病防治工作策略,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健康扶贫原则,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地方病的“防”与“治”工作,为推进实现健康郑州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保障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立足本部门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落实防治措施。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地方病病区生产生活环境,减少致病因素危害。开展现症病人救治,加强病人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帮扶现症病人,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分类指导,分县推进。根据不同种类地方病的特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采取适宜、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落实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防治目标和工作节点,具体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综合施策,目标管理。将地方病防治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市、县共同投入防治资金,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建立分病种台账制度,将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作为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扎实推进评价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确保重点地方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二)具体目标

1.地方病现症病人全部得到有效救治,助力脱贫攻坚。

2.防治措施全面落实,病区人居环境普遍改善,环境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群众防治意识有效提高,形成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习惯。

3.防控体系得到稳固加强,防治技术有新突破,科技成果得到推广应用。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防控措施强化行动

1.全面完成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水源性高碘病区的改水。各地在全面摸清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水源性高碘病区底数基础上,分析原因,加强顶层设计,综合考虑优质水源置换、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以及对现有供水工程强化水质净化处理等方式,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解决方案,不断提升水质达标率。(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水利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落实,各县(市)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各级地方政府要落实工程建设资金,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按期完成省、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涉及的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水源性高碘病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县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管理机构和管理办法,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人员和责任,落实维修养护经费,建立维修管护技术服务保障体系。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技术保障和维修服务工作,强化供水工程管理管护。对改水工程的运转情况、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委、卫生健康委、扶贫办等部门落实,各县(市)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2.在缺碘地区继续落实食盐加碘策略,维持人群碘营养适宜水平。保障合格碘盐市场供给,完善食盐市场监管。保证偏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能够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二)现症病人救治救助行动。

1.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确诊病例治疗和社区管理。(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等部门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1)救治对象。病情严重的氟骨症病人确诊病例。

(2)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纳入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开展精准救治,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施综合保障,推进“一站式”结算。

(3)建立全市氟骨症、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确诊病人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对氟骨症、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病人每年随访一次。

2.开展现症病人综合帮扶。(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民政局、扶贫办、残联等部门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1)开展氟骨症病人残疾评定工作,将符合标准的病人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

(2)将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病人或家庭,按规定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

(3)对现症病人家庭采取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综合帮扶措施,加快脱贫步伐,阻断因病致贫、返贫的代际传播。

(三)监测评价全覆盖行动

1.开展信息化管理,实现监测全覆盖。每年以病区村为单位开展饮水型氟砷中毒、水源性高碘监测,以县为单位开展碘缺乏病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防治措施落实、儿童及成人病情、现症病人随访、可疑致病因素评估等。通过全国地方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有关信息与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互联共享。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每年的监测报告上报县(市、区)政府。县级政府要根据监测报告中所反映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2.开展控制和消除评价。按照《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国卫疾控函〔2019〕169号)要求,各县(市、区)在2020年底前完成对所有地方病病区县的控制和消除评价工作,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成员单位适时开展市级抽查复核,并配合做好省级评估验收。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部门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四)群众防病意识提高行动

1.传播权威的科普材料,打造全媒体平台。组织专业机构编印发布地方病防治核心信息,推介一批地方病防治科普读物,突出权威性、科普性、趣味性。市级地方病专业防治机构建设权威的科普信息传播平台。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加强健康促进。发挥政府、防治机构、学校、医院等各自工作优势,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微博、微信等全媒体平台,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将地方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等的健康教育内容,做好“8.25”残疾预防日、“5.15”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宣传活动,持续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使群众完成从提高认知到改变态度再到主动实践的转变,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行为方式,解决防病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效减少地方病发生。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残联等部门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五)防治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重点地区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填平补齐、保证必须”的原则,加强基层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地方病监测体系,加强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为地方病防控机构配备必要的防控仪器设备,提高技术手段,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经费,强化防控能力建设。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参与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疾控人员、医务人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治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开展省级地方病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

2.稳定防治队伍,多途径解决防治力量不足的问题。各级政府应当根据防治工作任务的需求,加强地方病防治队伍建设,确保防治人员更新换代,落实地方病防治机构人员编制,解决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

保障专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和职业健康,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向基层一线倾斜,增加现场工作补助,对于偏远、贫困地区以及承担基层工作的防治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基层防治人员在技术职称晋升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适当降低晋升条件,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员优先解决职称晋升。

地方病防治中的监测采样、健康教育等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用时、用工较多的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防治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市编办、发展改革委、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委、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六)科技防病突破行动

设立碘缺乏病、地方性氟(砷)中毒防治策略及效果评估研究科研专项,组织多部门、多学科联合攻关,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落实。对氟、砷、碘等地球化学性因素引发的人体健康危害进行全面评估。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科技局等部门落实,相关病区所属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根据郑政办〔2018〕100号文件精神,郑州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组成情况不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地方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切实抓好落实。经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健康委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保障如期完成攻坚行动目标。

各地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地方病防治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地方病防治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与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研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尚未实现控制或消除目标的病区县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督促落实各项防治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

(二)经费保障

市政府加大公共卫生服务等投入力度,支持地方病防治工作,并强化落实资金分配与防治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地方病防治经费。地方病患者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医疗保障报销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和基本生活负担。

(三)技术保障

针对地方病防治的难点和重点,加强地方病基础研究和防治应用研究,通过省、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防治科研活动进行支持,结合实施医学与健康科技创新工程,组织多部门、跨学科联合攻关,推出一批适宜的防治技术,建立防治技术转化示范点并逐步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地方病实验室和临床重点专科的作用,开展防治应用研究。加强地方病防治专项培训、交流与合作。

五、监督检查与评估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监督检查方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予以通报。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分别于2019年、2020年组织中期和终期评估,抽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结果向市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报告。

 

附件:郑州市地方病防治现状及目标汇总表


附  件

 

郑州市地方病防治现状及目标汇总表

 

表1   郑州市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计划目标总表

地方病病种

县数

2018年控制和消除情况

2020年控制和消除目标

未控制

控制/阻断

消除/持续消除

控制消除合计

控制消除率(%)

未控制

控制/阻断

消除/持续消除

控制消除合计

控制消除率(%)

碘缺乏病

11

0


11

11

100



11

11

100

饮水型氟中毒

5

2

3


3

60

0

5


5

100

饮水型砷中毒

1


1


1

100


1


1

100

合计

17

2

4

11

15


0

6

11

17

100

 


表2   碘缺乏病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表

县(市、区)

2018年消除情况

2020年消除目标

数量

百分比(%)

数量

百分比(%)

金水区

1

100

1

100

二七区

1

100

1

100

中原区

1

100

1

100

管城区

1

100

1

100

惠济区

1

100

1

100

上街区

1

100

1

100

新郑市

1

100

1

100

新密市

1

100

1

100

登封市

1

100

1

100

荥阳市

1

100

1

100

中牟县

1

100

1

100

合计

11

100

11

100

  表3   饮水型氟中毒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表


省辖市

病区县数

2018年控制情况

2020年目标

控制县

未控制县

控制县数

未控制县数

县数

名称

县数

名称


郑州市

5

3

 荥阳市 新密市

 新郑市

2

中牟县 登封市

5

0

 

 

表4  饮水型砷中毒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表


省辖市

病区和高砷区县数

2018年消除情况

2020年目标


消除县

未消除县

消除县数

未消除县数


县数

名称

县数

名称




郑州市

1

1

郑东新区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