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公务员个人医疗费负担,根据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的运行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提高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用于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个人支付部分医疗费的补助,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由50%提高为55%。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支持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中国癌症基金会
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
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
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救助与修复基金会
天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广东省扶贫基金会
长沙市慈善基金会
重庆市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南通市慈善基金会
启东市慈善基金会
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
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河北进德公益基金会
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
济仁慈善基金会
广东省一心公益基金会
上海市延芳慈善基金会
四川省民生慈善基金会
北京天使妈妈慈善基金会
联系我们
亲爱的用户您好:
感谢您对中国大病社会救助平台的支持与关注,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详实、最准确的信息,以满足您的需求。如您对中国大病社
会救助平台有任何方面的建议与意见,我们都会虚心接受您最诚挚的意见与建议,对您宝贵意见我们将第一时间给予重视、解答或
修改,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反馈邮箱:us@zgdbjz.org.cn 工作邮箱:zgdbjz@zgdbjz.org.cn 联系电话:010-88816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