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首页 > 患者求助 > 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政策类型:
区域:
关键字: 特困户五保户新农合

黄石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03年01月01日

残疾人就医应予优先照顾,医院对残疾病人应在国家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收取床位费、彩色B超费、CT和核磁共振检查费等费用。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国有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02年12月09日

在达不到95%以上的城镇职工参保的情况下,对参保单位退休人员超过在职职工30%以上的,采取建立风险金的办法进行过渡。风险金按当地每年度人均统筹基金标准,由用人单位按超过在职人员30%以上的退休人员计算缴纳。 在退休人员自愿参加的基础上,试行由单位工会(实行社区管理的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组织本单位(街区)退休人员以自愿集资投保。

河南省省直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1年10月1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和河南省省直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0年10月30日

大病医疗互助用于解决参保职工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至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问题。参保职工当年住院费用超过基本医疗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至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支付10%的费用,余下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在筹集的大病医疗互助费中支付。

首页1032103310341035103610371038103910401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