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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张政办发〔2020〕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为有效控制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健康张家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年来,由于流动人口增加、耐药结核病增多等原因,结核病报告发病率一直居高不下。我市是结核病高负担市之一,报告发病率位居全省前列,结核病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基本民生建设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绩效考核范畴,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从制度、人员经费及政策上给予保障,及时研究解决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持续降低结核病发病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导指导等作用,确保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控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控机制,形成既分工又协作的工作格局。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指导,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对本辖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并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网络和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信息管理和共享机制;教育部门要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的主体责任,严守不发生学校结核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底线,把学校结核病防控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财政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特别是将学生、监所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筛查费用纳入保障范畴,做到应筛尽筛,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正常开展;医保部门要完善医保政策,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广实施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传染期间短期住院隔离治疗措施,提高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提升结核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困难补助。

三、健全网络,全力提升结核病防治能力。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重要内容同步进行,统筹推进。要进一步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治、管“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做到定位清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要明确专门科室或专人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置独立的结核病诊疗科室,适当增加专(兼)职防治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安排兼职防治人员,负责可疑患者筛查和患者居家健康管理。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医疗卫生城(县)乡一体化改革,完成本辖区医疗集团组建及运行,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在集团内纵向流动,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防治基础,全力提升结核病防治能力。

四、统筹安排,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控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民防病意识。宣传、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和公众健康教育,把宣传和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全民健康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类媒体、“3·24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卫生三下乡、科普宣传月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上门服务等形式和途径,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法律、政策和防范常识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病意识。

(二)落实防控经费,确保应筛尽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将结核病防治与新冠肺炎防治一并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之中,由市卫生健康委统筹,市疾控中心牵头,各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协同,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全市结核病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和筛查,确保底数精准,彻底阻断传染源,切实做到应筛尽筛。各区县要将学生、监所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筛查费用纳入财政保障范畴。

(三)明确报销政策,确保应治尽治。将病原学阳性肺结核住院患者纳入单病种管理,医保部门参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政策按住院费用总额85%的比例报销,进一步提高结核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四)强化跟踪服务,确保应管尽管。依托临床医生、公卫医生、乡村医生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团队,进一步落实患者的随访管理服务,对患者转诊、追踪、治疗管理进行全程管控,及时开展监测、评估病情进展情况。

(五)完善服务体系,提升防控能力。完善卫生健康体系规划,合理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公共卫生社会治理等五个体系建设。要利用现有的市人民医院东区建设市级传染病医院,将处于传染阶段的结核病患者集中隔离3—6个月,规范治疗流程和服务方式,以控制传染源。要在“十四五”期间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加快5个疾控中心改扩建和6个二级医疗机构传染病区、16个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7个村级卫生医疗点(与农村教学点同址)建设。要大力推进医疗卫生城(县)乡一体化改革,建立6个医疗集团,健全集团内行政、人员、经费、业务、药械、绩效“六统一”管理机制,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医务人员下沉基层和分级诊疗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促进医疗资源高效合理使用,有效弥补传染病防治人才不足的短板,切实提高防治技术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强化基本药物的保障和低价供应,降低肺结核患者门诊及住院费用负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