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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县域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医共体

医共体是国家提出的医联体4种模式之一,是指在县域内由县级医院牵头,联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的紧密型医联体,实现管理统一、服务同质、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县域医共体是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也是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更是对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生病、更健康”的新型卫生健康服务模式的有益探索。

二、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是深化医改的需要。医共体是解决当前县域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和健康郑州建设的重要举措。医共体能够有效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二是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需要。国家对郑州市赋予“引领区域发展、参与国际竞争、服务国家战略、展示国家形象”的重要使命,随着政策效应、社会效应加速释放,郑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目前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定位还不匹配,尤其是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方面仍有较大差距。推进医共体建设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整体效能和群众健康水平。

三是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的需要。推进健康郑州建设要以保障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医共体通过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的管理运行方式,能够充分发挥县级医院上联下带的纽带作用,把更多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引向基层、投入基层,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上下贯通,医防有效融合,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三、《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县域开展医疗共同体建设的要求。2018年,省政府县召开县域综合医改现场推进会,确定在巩义、中牟等28个县(市)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指导方案。我市巩义、中牟、新郑、新密等4个县(市)被确定为国家医共体试点县。2020年,全省卫生健康大会对医共体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医共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大会对医共体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在试点基础上,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制订出台了《实施意见》,围绕医共体怎么建和怎么干,明确了主要目标、建设内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涉及16项改革任务。

四、主要目标

医共体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大病不出县、小病就近看、未病共同防、群众更健康”。2020年,每个县(市)至少建成一个医共体并取得实质性成效,力争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到2022年,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五、建设内容

按照“政府主导建、管理七统一、经费双打包”的建设路径加快推进。一是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建立完善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优化整合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实现资源共建共享;二是创新体制机制。成立医共体党委,全面加强对医共体党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在医共体所属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去行政化改革,建立完善医共体管理架构、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实现管理统一、服务同质;三是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在医共体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打包,探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打包试点,将医共体打造成为责任、利益、管理、发展、服务五个“共同体”。

六、工作任务 

(一)全面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加快推进县级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医共体牵头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二是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的运行新机制,3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30%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三是逐步推行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今年提高到45%,明年达到50%;四是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融入医共体,通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向医共体派驻兼职副院长和技术骨干等方式,促进医防结合、高效协同;五是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健康服务和“互联网+”人工智能服务。

(二)从财政、编制、人事、薪酬、价格等5个方面完善支持政策:一是落实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政策和投入责任;二是在县级公立医院实施编制员额制管理,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三是探索建立“县招乡用、乡聘村用、轮岗派驻”等人才引进、使用、管理机制;四是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医共体发展的薪酬制度;五是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公立医院收支结构。 

七、工作要求

从加强组织领导、考核评价、宣传培训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把医共体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加大政策培训力度,总结推广各县(市)经验做法和改革成效,确保医共体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八、《实施意见》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更加注重顶层设计。根据国家、省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机构整合、医防结合,县乡融合、乡村一体,管理统一、服务连续,资源共享、上下联动”的工作思路,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建、管理七统一、经费双打包”的建设路径加快推进,推动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服务优质高效。

二是更加强化目标导向。提出医共体建设“大病不出县、小病就近看、未病共同防、群众更健康”的总体目标,要求2020年每个县(市)至少建成一个医共体并取得实质性成效,2022年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是更加突出改革创新。《实施意见》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有多处创新举措,如:提出医共体成员单位党建工作归口由医共体或牵头医院统一管理,全面加强对医共体党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医共体所属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行政级别,实施去行政化改革;医共体与牵头医院领导班子套合,由县(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管理,理顺医共体管理体制;医共体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打包,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协商的激励约束机制;在部分县(市)探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打包试点,提高公卫资金使用绩效;在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人员编制员额制管理,推动建立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的运行新机制,为基层健康发展和引人留人创造良好政策环境。